為了配合107年農曆春節假期晚放,教育部國教署今天(16日)宣布,將進行寒假及開學日的調整,106年度第1學期結束後,將再上3天課,高中以下學生延後到1月25放寒假,而第2學期也延後三天,在2月21日(大年初六)才開學,學生寒假加上農曆春節,將可放27天。
106學年第2學期原本是2月12日開學,但是明年農曆春節在2月15日,會發生開學3天就碰到(2月15日的)農曆春節,再放6天假的情形,為了兼顧學生學習的完整及假期的連續,國教署邀集各地方政府、校長、教師與家長等相關團體研商後,決定調整寒假及第二學期開學日。
國教署副署長許麗娟表示,106學年第1學期在1月19日結束後,再補上3天第2學期(2月12到14)的課程,所以會延後到1月25日才開始放寒假及春節假期,第2學期則延後到2月21日(大年初六)正式開學上課,學生可以放27天假。
許麗娟也表示,為了因應課程調整,已經協調書商在1月10日之前發放教科書,以方便學校進行課程活動的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