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-11 廢乾電池光碟片筆電手機 回收 資源回收

 從101年12月26日起,商品抵用金額調整如下:


(1)廢筆電:一台可抵120元購物抵用金。
(2)廢手機:一支可抵12元購物抵用金。
(3)廢手機座充/ 旅充:每組可抵3元購物抵用金。
(4)廢乾電池、廢光碟片:不調整。


回收種類回收方式抵用金說明
廢乾電池回收
(Q&A)
廢乾電池回收:1號、2號、3號、4號乾電池、水銀電池、鋰電池(指手機或數位相機的鋰電池)均可回收,但不包含工業用電池、汽/機車蓄電池、筆電電池。 將廢乾電池交由門市人員秤重回收,以每滿0.5公斤為單位,提供購物優惠折抵8元(不包含代收、代售、香菸等商品),限當次消費抵用。例如拿0.5公斤到門市回收,當次購物可折抵金額為8元,1公斤可折抵16元,1.5公斤可折抵24元,以此類推。
廢光碟片回收
(Q&A)
一般的廢棄CD、VCD、DVD等光碟片,但不包含塑膠唱片。將廢棄的光碟片交由門市人員秤重回收,以每滿0.5公斤為單位,提供購物優惠折抵5元(不包含代收、代售、香菸等商品),限當次消費抵用。例如拿0.5公斤到門市回收,當次購物可折抵金額為5元,1公斤可折抵10元,1.5公斤可折抵15元,以此類推。
廢筆電回收
(Q&A)
各廠牌的廢棄筆記型電腦(必須含有螢幕、主機版、硬碟等零件),若電源線、電池遺失亦可回收。拿廢筆電至門市,於回收專用確認單上
1.簽名及填寫回收日期。
2.圈選回收物種類。
3.門市人員蓋上店章。
之後將破壞袋封裝完成,即完成回收。
每台可折抵120元購物抵用金,2台可折抵240元,3台可折抵360元,以此類推。
廢手機回收
(Q&A)
各廠牌的廢棄手機(必須含有螢幕、主機版等零件),若電池、電池蓋、充電器遺失亦可回收。拿手機電至門市,於回收專用確認單上
1.簽名及填寫回收日期。
2.圈選回收物種類。
3.門市人員蓋上店章。
之後將破壞袋封裝完成,即完成回收。
每支可折抵12元購物抵用金,2支可折抵24元,3支可折抵36元,以此類推。
手機座充/
旅充回收
(Q&A)
各廠牌的手機座充或旅充,必須含電源線完好才可回收。將廢棄的手機座充或旅充交由門市人員回收,每組提供購物優惠折抵3元(不包含代收、代售、香菸等商品),限當次消費抵用。每組座充或旅充可折抵3元購物抵用金,2組可折抵6元,3組可折抵9元,以此類推


詳細資料:
http://www.7-11.com.tw/service/recycle.asp